一、简介 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The Vrije Universiteit Amsterdam)成立于 1880 年, 位于阿姆斯特丹市南部的Boelelaan,百年的发展历史使自由大学成为学术性很强的世界一流名校,荷兰不少内阁及政客均曾在自由大学就读及任教。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联合奖学金项目,拟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进博士行联合培养。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最多为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以下学科领域的研究:环境、医学、生命与神经系统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公共卫生、经济学、商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和社会科学。 4、资助内容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提供学费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获得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无条件书面入学通知或进行联合培养的邀请函。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选拔标准。 四、申请办法 1. 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 申请准备 3月20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在申请时注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联合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The Vrije Universiteit Amsterdam Joint Scholarships)。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3月20日至4月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4.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机构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机构自11月15日起提供咨询。 5.申请材料 请按照《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五、评审、录取办法 按照《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邀请函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月 联系电话:010-66093963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ysun@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3月20日前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 | 2. | 3月20日-4月5日 | 报名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① 申请时应提交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正式邀请函。 ②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3. | 4-5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4. | 7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5. | 派出 |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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