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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a经典版: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3 文章作者:浏览次数:263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财【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促进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自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预算管理方面:对照国家现有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涉及政府采购的,是否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和程序进行编制;项目合作单位、外拨(外协)经费、参与人员等与项目的相关性;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等。

    2、支出管理方面: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核算,外拨经费是否签订合同并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的行为,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情况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情况,科研设备、耗材等采购、物资管理以及结存、结余经费规范管理情况,报销票据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支出与预算相符性和决算编报的真实准确性等。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12年以来立项的所有纵横向科研项目,有些项目视情况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自查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全面覆盖自查项目的方式,以科技处提供的2012年以来立项的纵横向科研项目清单为基。筛骺蒲邢钅扛涸鹑送ü莆衿教ú檠救怂涸鸬乃2012年以来的科研项目支出情况,逐一对照自查要求填写每个项目自查报告,单个项目自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经本部门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后报科技处及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汇总。

四、时间安排

1、从发文日起至5月31日,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照要求进行自查。

2、6月1日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经本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科技处和财务处。

3、6月2日至6月3日,财务处整理分析各学院上报的自查自纠资料;

4、6月4日至6月20日,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由科技处、审计处、财务处组成工作组进行抽查;

5、6月21日至6月27日,形成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上报省教育厅。

五、几点要求

1、各学院(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工作;

2、加强学习,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号)等文件精神(上述二个管理文件可从财务处网站下载),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意识。

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dafa经典版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汇总表(从财务处网站下载)

3、dafa经典版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从财务处网站下载)

 

来源:财务处,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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